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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御札手诏奏皇祐元年 北宋 · 文彦博
 出处:全宋文卷六四三、《文潞公文集》卷一六、《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》卷五八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四○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三○○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臣等各以非才,忝居大任,不能裨补圣政,燮和阴阳,以致星文屡有变异,下饬人事,上贻圣忧。
陛下曲示包容,未赐罢免,责以来效,使之极言。
诏旨丁宁,睿思宽大,跪受伏读,兢鷏失图。
恭以陛下尧舜用心,罪己,钦若天戒,增修圣政,弥灾召和,宜集休应。
圣诏曰:「德政阙修,刑赏差滥」。
臣以谓刑不为贵近而屈,赏不可侥痈而求,则无差滥矣。
刑赏不滥,则德政自修。
又曰:「人有冤滞而无控雪之路,民已匮困而无宽恤之实」。
臣以谓人有冤滞,必由郡县及按察之司节级陈诉,若犹未伸,又许检、鼓檛诉,固无壅遏之理。
然更须州郡官吏常得其人,为之伸理,则民绝冤滞矣。
今冗费无艺,国用窘乏。
故岁一不登,下民艰食,虽欲恤之而力不足也。
若减不急之务,罢无功之赏,及兵籍官吏之浮冗者稍澄汰之,则庶几国用不乏,则可以有恤民之实矣。
又曰:「官局具设而职务或弛,典章备存而纲纪不振」。
臣以谓为官择人,不使侥痈者求而得之,久于其任,考其殿最而升黜之,无使屡迁速易,不为茍简之政,则职务焉敢废弛?
祖宗之法备在典册,举而行之,似若甚易,但不为权痈所挠,则为至难。
茍上下一意,守兹典章,坚如金石,行此号令,信如四时,则纲纪振矣。
又曰:「科役烦重,肆成暴刻;
军政堕,而莫为经制」。
臣以谓前之所陈减不急之务,罢无功之赏,澄汰兵吏之冗,则国用不乏。
国用不乏,则可以省科役之烦重。
州郡官吏常得其人,虽有科役,亦不至于暴刻矣。
慎择将帅,稍假威权,抚驭士卒,不务姑息,勿使贵臣骁将挠于其间,则军政自肃而有经制矣。
又曰:「教令轻出,有所未安,贤智在下,遗而弗举」。
臣以谓令出惟行,慎乎始出,出而不慎,故行之未安。
近岁以来,兹弊颇甚。
由议臣轻建言而须必行,行之无效而终无责。
或虽有嘉谋,而事无近效,人之多言,横为沮议。
朝廷不能持之,故多中变。
条其事状,此类尤繁。
举贤任官,宰相之职,宰相不能悉知其人,但当慎择台省长官及州县大吏,使如近制,各举所知,庶几无遗才矣。
又曰:「癚痈妄求而不抑」。
此正今之所患,臣等继日议之矣。
又曰:「惠泽旋壅而不流」。
臣以谓朝廷推恩,靡不下究。
然恐郡县之吏,不称朝廷之意,或逋负之物,合除而未除,流窜之人,可释而不释。
如此类者,更宜申明。
圣诏曰:「将此十二条于军国庶务中推求实事,有合更张振举者,密切条上,朕当悉心详究,即议施行」。
有以见陛下求治之心,勤切之至,所恨臣等空疏,不能上副好问。
虽然,敢不罄竭愚短,粗有所裨?
然今所陈,乃其大略。
盖虑繁词,终成虚语,徒烦睿览,无补大猷。
臣等欲将十二条事,举一两条细述,合更张振举事件,逐时面奏,委曲敷陈。
所冀言之必行,行之必当。
斯亦舜、禹、皋陶吁谟都俞之义也。
臣等不胜区区。
圣诏曰:「德政阙修,刑赏差滥」。
臣等近奏以谓刑不为贵近所屈,赏不为侥痈所求,则无滥矣。
臣等请略举一端。
如往年苏舜钦、刘巽以进奏院赛神,辄用官钱,即皆坐除名。
去年曾睪、宋永宗赛神,亦用官钱,其罚当与舜钦辈均,而曾睪等止停见任。
近日史昭文等以不觉察手下人吏取受稍场钱物冲替,未得与差遣
寻有监稍场官继隆等,却为昭文所发,亦是不觉察专典取受,一例冲替,而昭文即时却与差遣
其同事冯经亦连茹牵复,而继隆等冲替如故。
此盖昭文、曾睪辈以亲近而从轻罚,舜钦、继隆等以疏远而受重责。
去年亲事官作过,皇城司官吏当坐重责,然皆是近臣贵戚,止于降秩补外,才逾年即皆复职,或更迁官。
往年张沔保州及李鰎事降黜,数经大赦,至今未复旧职。
言体则皇城司事为重,议罪则张沔等辈为轻,升擢废弃,理似未均,不惟刑罚失平,实恐贵痈坏法。
臣等以谓今后用法,理当振举,更务均平。
赏典之滥,则如近日司天监周琮、李用晦,止以选课日辰,便乞转官任子;
医官别无劳绩,妄乞额外转迁,如冯琦、潘象、苏惟和、沈遇明之辈。
赖陛下圣断,皆与裁抑。
然未悉如先朝之制及前后条贯,更欲申明遵守。
圣诏曰:「人有冤滞,而无控雪之路」。
臣等谓人有冤滞,必由郡县按察之官节级陈诉;
若未申雪,又许检、鼓院鉲诉,计无壅遏之理。
今欲更敕约转运司提刑司,凡有理诉,并令子细究详,如事理稍涉冤枉,即选官就近覆勘,勿令烦扰淹延,免致贫穷无资不能诣阙者抑而无告。
圣诏曰:「民已困匮而无宽恤之实」。
又曰:「科役烦重,肆成暴刻」。
臣等以谓国用窘则科役烦,科役烦则民困匮。
民力既困,国用自乏,虽欲恤民,不可得也。
臣等请言其国用窘乏之由。
恭惟祖宗以来置兵与吏,及赏赉赐予,皆有定制,量入以出,故财不屈乏。
康定用兵之后,添募新兵几四十万。
数年以来,虽逃亡减废之外,犹不减三十馀万。
每岁所费衣粮钱物等,共约三千万贯、匹、两、石、束,赏赉之数不在焉。
兼自庆历二年后来添给二虏金帛,每岁共四十馀万匹两。
加以遭水旱,复除租赋,则国用不得不窘。
故国用窘则科役烦,科役烦则民力困。
今将恤民之困穷,宽民之科役,正在省冗费而已。
省冗费之大者,在减冗兵。
臣等已尝奏述,欲于今别立拣兵之格,密降付逐路转运使,俟至春首,依常年例计会帅臣,同共依新格择选老弱,以减冗费。
其次则罢不急之土木,停无功之赐予,抑侥痈之求请,省员外冗官
衣服用度,务从敦质,多方节约,诸事简俭。
年岁之间,渐期足用。
国用既足,则科役不烦,则是恤民之实矣。
圣诏曰:「官局具设而职务或弛,典章备存而纲纪不振」。
臣等以谓官得其人,职务自举。
选才任官,正是臣等之责。
若官须择人,不甚拘以资地,事须责实当时校其殿最,三载考绩,必行黜陟,百官修饬,孰敢懈弛?
臣等请略举其弊:只如省府之官及外计之任,近岁以来,迁改颇速,有如假道,岂暇举职?
所以务为一切茍简之政,而职务不得不弛。
臣等欲乞更颁诏敕,约束中外之官,必须二年之外,方许迁替,考其殿最而升降之。
若特敕擢才,则不在兹限。
所谓典章者,朝廷之大法,祖宗之旧制,举而行之,执而用之,岂有纲纪不振哉!
盖近岁以来,缘贵痈之臣堕大法、坏旧制者多矣。
臣等略举其尤者:祖宗之制,官有定员。
员外而置官者多矣,如勾当皇城军头司医官使副之比是矣。
又俸禄之法,各有定制,等级赋与,固不可差。
今则有任观察使而请留后俸者。
如此之类,其徒萛繁。
臣等欲乞今后更不溢旧额而置官,逾本官而受俸,一守祖宗旧制,不为贵痈所侵,则纲纪振矣。
乞特颁一诏敕处分。
圣诏曰:「军政堕,而莫为经制」。
臣等尝谓慎择将帅,不务姑息,勿使贵臣骄将害之,军政自肃矣。
圣诏曰:「教令轻出,有所未安」。
臣等尝谓慎乃出令,令出惟行。
若轻出之,必有未允,则数易屡改,此为政之大弊。
若近日钱令、盐法,为弊不细,而建言者谋之不臧,未尝有责。
此所以致轻改作而易受弊也。
往年建言诸州招刺义军,去岁却拣配诸军,人心骚然。
其始不能详慎。
致不数年,便有改易。
臣略举此数条,盖事之稍大者。
圣诏曰:「贤智在下,遗而弗举」。
臣等尝谓举贤择才,辅臣之职。
辅臣之不能悉知众才,惟当慎择台省长官、州郡大吏,使如近制,各举所知,庶几无遗才矣。
然臣等敢不益励蠢愚,博求才智,将期得士之美,上副任贤之心。
圣诏曰:「癚痈妄求而不抑」。
臣等以谓近臣贵戚、医工卜祝及诸司人吏,因缘请皏,妄述微劳,希求内降。
如此之类,尽守旧制,一切裁抑,则官邪之蹊可以渐塞。
圣诏曰:「惠泽旋壅而不流」。
臣等尝谓凡有推恩,靡不下究,犹恐州郡之吏,不称朝廷之意。
或逋负之物,当除而未除;
流窜之人,可释而不释。
臣等欲乞应经前年大赦合放负欠物色,如省司以未见保明文字,州郡以未受朝省指挥,至今尚行催理者,速令勘会,依赦蠲除。
编配之人,除属拣选路分外,有已经量移情理轻者,令具元犯奏闻看详,依赦释放。
取进止。
章频比部员外郎饶州盐酒税制乾兴元年七月壬申 北宋 · 宋仁宗
 出处:全宋文卷九四一、《宋大诏令集》卷二○四
侍御史、知宣州章频:幸遘昌时,列于通籍。
向膺朝选,擢预宪僚,罔敦平允之心,曷副准绳之职?
喧于群论,颇异首公。
岂可尚处清阶,仍临剧郡?
易郎曹之秩,退居榷署之司。
用儆当官,勉于省己。
可。
光禄卿公墓志铭熙宁六年八月 北宋 · 苏颂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三四七、《苏魏公文集》卷五七
葛嬴姓,出皋陶,后以国为氏。
或曰与琅邪诸葛同族,至汉、晋有显者仙翁、稚川,皆以道德称于时,时人以为神仙,其后世居丹阳
公盖丹阳之系。
远祖自新安新定,至今为建德人
祖赠太常丞讳某,宽厚乐施,悉以先世田宅推诸族人,独营郡之东山甲第,以延接士人宾客,使诸子从学焉。
父讳昂,由进士起家,为兴化军莆田,充馆阁校勘,终尚书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,累赠户部尚书
公讳闳,字子容,少年以名家子挟艺文,一上擢天圣五年甲科,当时士大夫之知者,即以世职期之。
景祐中,予初涉场屋,见公以文编贽先公,先公谓某曰:「此该洽士,尔宜从之游」。
自是相与往还,情好莫逆,故其出处阀阅,得而悉之。
庆历二年,先公知贡举,与诸同僚奏辟公为点检试卷官
时故参知政事吴正肃公亦在贡部,知公尤深,既而合当涂贵人数公列削称荐,召试有日矣,而以蒙山之累,止得升秩。
初,公娶建阳陈氏,故太常少卿、直昭文馆商之女,殿中侍御史洙之妹。
赴官蒙山,道梧江,暴得瘴厉,发狂自溺。
陈宗意其护视不如方,死非其所,自峤南夺二从婢归,榜掠以求冤状,卒无彷佛。
殿中为之左右宽譬,亲意终不可解。
御史章频出为本道转运使,将案其事而无可验者,因谪公所部卖买小不如法,坐是免官。
其后公卿间皆知出于捃摭,为上章论辨者又数十人。
几三十年,而大司徒魏国公方当国,尤以为枉,遂得湔涤。
叙绯衣银鱼,不阂荐举法,然有荐监司者,垂得移旨,复以前累而议格,遂卒不偶焉。
公始解褐为大理评事、知信州上饶县,亲获强寇,当改服章,以不欲自言而止。
寻徙知蒙州,既罢官,监在京药蜜库
出知婺州兰溪县,移知化州,转本寺殿中丞太常博士通判常州,历尚书屯田、都官、职方三曹员外郎郎中,用召试恩堂,除知江阴军
始至,以盐寇梗江滨,奏增黄淡、落流二巡检以扼贼冲,因事召其党类谓曰:「捕吏既密,犯则不可解矣。
若辈有田者可以归耕,游手者可以易业」。
众以信服,犯者为稀少。
及代去,有唐兴者,率江民市黄柑绿橘,越境外以谢。
公使鬻之为归粮,又口占五字诗以遣之,且有「佩犊带牛」之劝。
明年,积潦害田,自午卸堰至黄田港彻大江四十里,大议疏导,料民丁充役,募里豪得粟二万斛以餔给之,不日而功集。
尚数千斛,又为奏留,以资后来河役。
军守圭田,比他郡特厚,公谓「土少租重,取之无名」,所得几七百斛,悉输之官庾。
或谓太廉近名,曰:「吾以免过耳」。
以治最选知润州西津巡检,卒因袭盐寇匿商人财,其主将欲搆讼,群卒反侧不自安,公知,使谓曰:「事有失误,能偿其财足矣」。
众意乃定。
太常少卿光禄卿,连知漳、台二州。
漳、潮之间素多寇暴,公为严警候,募勇敢士,与巡捕吏约期必禽之。
属尉有连贵要之戚者而失期会,立案以法,贼党望风破散。
天台岁苦水灾,每洪发则漂荡民舍,虽有捍水台城斗门,而缓急不能禦。
公至则相其地势曰:「此高下不相直耳」。
命工凿山石,增培台基,浚导沟浍,民皆便之。
郡守吴可几贻书于公曰:「台人二年无水忧,前政之惠也」。
观此可以见治效矣。
临海舒亶自逐群盗,手刃拒捍者,监司以为专杀,欲寘之辟,公力为直之,至移鞫他郡亦不能夺。
其推心平恕又可知也。
然性介近狷,又过谨畏。
与人接,其意本勤,然有终日相对或不交一言;
及遇同好,则至诚悃愊,谈论亹亹,通夕不厌。
故不知者谓其有城府,往往待之如仇敌,卒用此坐获谤构。
转运使一日得飞语,谓台不治。
仓猝按部至郡,留半月求其所以不治状,无毫毛私匿,才得本岸修笼官船及公帑市外县海物二事劾奏之。
大理当杖九十,公坐,遂以本官致仕。
公平生喜读书,传写对雠,无有虚岁。
所蓄几万卷,常以自随,虽远官闽、广崎岖山陆间,亦未尝置之。
初,罢归里中,气力尚健,而生事素薄,或劝其营产旁郡,可图丰厚者,曰:「丘墓在此,将安之乎」?
所居惟故屋十数间,陈文史于前,日以游目,其家之有无,一切不问。
疾革,犹不舍卷,可谓好学也已!
所为文章,温粹辨博。
尤长于诗什,举进士诗赋御题《南风之薰》,其警句曰:「气生唐殿爽,声泛舜弦来」。
初在优等,为覆考误降抑之,犹不失上第。
后预编入仁宗《群玉集》中,尚方字扇亦有题此句者。
尝进《治安策》二十五篇、《续策》数十篇、《忠言》十卷,请塞诏举,不报。
其精心致思盖亦勤矣,终不以时不见用而废翰墨,此可见其所存也。
雅好评论时文,每得一篇一咏,摘其佳句,成诵于口。
两为南宫点检试官,凡经赏识者数十公,后皆大显于时。
其为郡亦崇尚儒学之士,在丹阳尊礼章望之江阴刘洎新定倪天隐,或亲听其讲解,或表荐其履行,学者以此翕然称誉之。
公享年七十,以熙宁四年某月还政,以五年三月甲子捐馆舍。
六年八月甲子葬于郡西建昌山之某原,与继夫人某县君胡氏同茔。
夫人,同郡人,贤明有清操,前五年卒。
公以失内助,躬为治丧,既得此地,即于其旁自营寿藏。
比襄事,其孤奉遵治命,皆如素焉。
二子:长曰平恕常州团练推官、监歙州盐酒税;
次曰某,尚幼也。
七女:六皆适人,一未嫁而卒。
前进士胡英才,河南府户曹参军介卿秘书丞提举江东常平仓何琬淮南节度推官、知泰兴县程筠乾德鲍祗,陈留主簿周彦崇,皆其婿也。
初,公母王夫人早亡,而集贤君以恩叙封,止及继室卢夫人,痛不逮适偶。
时公尚幼。
解曰:「异时子有登朝者,则追命自及矣」。
列卿,王、卢夫人进封郡太君
在仕,赒其宗族疏近均遍,其贫不能葬,为之助举者凡二十一丧。
女兄先适苏州司法参军冯彭年,既寡,并其四子取归以鞫育之,至于成立。
又移俸钱给甥侄辈。
比退閒,俸益薄矣,犹不取其移券。
考终之日,家无羡财,其子竭力称有无以时迁厝。
由是南人士大夫,益叹其清而有子以成志也。
时予方守东阳,颇闻此言。
悲夫!
公之文雅笃学如此,而为当时公卿大夫称道又如此。
同时辈流负艺能者无不升用,公独以小疵龃龉终老不得志,岂其命耶?
抑人力耶?
至和中,与今王府翊善冯广渊同造正肃公,公言:「疑似乱政,不可不察。
古之倾家败国者,往往由之。
同年不幸遇此,平生无以自明。
吁!
可畏哉」。
予尝以为吴公有谓而言,故记之详也。
铭曰:
公以儒学遭明世,又以文词策荣仕。
有知己以荐其才,有名卿以藉其势。
合是数者,宜遂厥志。
卒用不偶,云谁之致。
达人所以安命,君子所以贵义。
昭其懿实,刊此沉志。
乞放身丁钱劄子1194年10月 南宋 · 陈傅良
 出处:全宋文卷六○三一、《止斋先生文集》卷二六 创作地点:浙江省杭州市
《真宗实录》:大中祥符四年秋七月壬申朔诏曰:「朕临御万邦,厉精庶政。
一夫不获,尚切于忧劳;
九赋用均,唯思于宽简。
惜其物力,以厚民生。
眷惟浙江之区,介彼东南之域,而自祖宗恢复,声教诞敷。
去率敛以居多,俾乐康之斯洽。
洪惟利泽,已浃编氓。
然计口算缗,尚存于伪制;
治财吝纳,仍限于岁输。
特俾蠲除,式申旷荡。
两浙福建荆湖南北路身丁钱,并特除放。
如有元以钱折征物色,亦与除放(自「如有」以下十三字,据福州法册添入。)」。
凡岁免缗钱四十五万四百六贯。
身丁钱,不知所始,臣伏读御札,则知其为东南伪制也。
本朝六路次第归化,所以加惠之者甚厚。
往者妇人有之,至淳化三年(见十月四日琼州敕。)
寺院行者有之,至咸平五年(见七月四日两浙福建路敕。)
摄官有之,至至道二年(见正月十五日广南敕。)
盐亭户有之,至太平兴国元年(见九月福州路敕。)
赁舍寄住者有之,至咸平六年(见四月二日广州敕。)
死丁自咸平二年始与除放八月二十日、明、、台、、秀、苏、湖十二州敕。),逃丁自咸平四年始与检阁(见七月十一日荆湖南、北路敕。)
又伪命日,如福州每丁三百二十五,自太平兴国五年定纳钱一百七月高象先奏请。)福州长溪有温、台等州投过一千七百馀户、二千馀丁,每丁亦三百二十五,自景德二年定依温、台州,见纳钱二百五十四月二十日刘炤奏请。)
苏州每丁纳米,自淳化五年定纳钱二百(见八月十七日苏州敕。)
睦州每丁六百九十五,处州每丁五百九十四,自咸平三年许将绢折纳五月二十三日两浙路敕。)
抑见伪制各出一时,颇亦不等。
前后敕命,大抵多者使寡,难者使易,不宜有者使无。
而诸国苛歛,渐趋于平。
至是乃一切蠲去,与民更始。
天圣间侍御史章频言:「先帝除放伪命身丁,东南之区,圣德所被,十六年矣。
放过钱七百馀万贯,而军国之须,不闻申匮乏」。
可谓至论!
然臣又按《实录》,明道元年三月两浙转运司言:「大中祥符五年已放诸路身丁钱,而婺、秀州尚输如故」。
乃蠲除之。
蔡襄亦尝言:伪命日,诸州各有丁钱,唯漳、泉州兴化三郡折作米七斗五升。
真宗皇帝哀矜困穷,蠲放两浙福建身丁钱。
其时漳、泉、兴化是亦丁钱折变作米,无人论奏因依,遂至先朝大惠不及三郡。
以此见祥符放丁溥及六路,其间犹有至今输纳者,皆府县占吝,奉行不虔之故。
推而广之,宜在今日。
恭惟陛下仁圣在上,轸忧民瘼,欲省赋甚矣。
间者断自渊衷,量减折帛之估。
有司以阙经费为言,其议遂寝。
以臣愚见,折帛固宜减,不如身丁切于穷民。
且其为钱,视祖宗折帛之估才十之一;
而其为丁,视纳折帛之家殆累数万缗。
陛下寻祥符之诏,断而行之,幸甚。